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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之二:
记者获悉,原定于6月4日下午开庭宣判的“泰和佳园”21户业主诉成都鹏伟公司违约一案,于当日上午突然取消。
当日下午3:00,部分“泰和佳园”业主齐集高新区人民法院,向主审法官质疑取消结案宣判的原因。记者闻讯赶往现场,看到业主们情绪较为激动,认为一拖半年的案子终于要有结果却又节外生枝,心里感到相当不安。对此,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张姓法官解释称:“该案件部分资料正在与房管局查实中,原计划上周可以查完,本周结案,由于需要查实的资料较多,还有一些在原定宣判日前未能核实,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特将案件宣判日期延后。”该法官还就下次开庭时间作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有三个月时间,目前还有32天,我们将在这期间尽快办理,请大家耐心等候通知。”经法官耐心解释后,业主们的不安情绪基本消除,称对法官的工作表示理解,将耐心等待宣判结果。
距离本案的宣判期只剩一个多月,在此期间案情是否还会出现波折,本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追踪之一:
2007年5月10日上午9点30分,“泰和佳园”21户业主诉成都鹏伟公司违约一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中,原告认为,鹏伟公司各违约事实清楚,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提出了户均约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要求,并要求鹏伟公司尽快整改其“泰和佳园”项目,以达到入住的要求。鹏伟公司则辩称,因其项目恰逢国家对民用建筑的环保标准作出调整,属特殊情况,所以“延期交房”一说并不成立。并对原告所提出的赔偿标准表示了异议。
到记者发稿时止,本案还在审理之中。对此,本网将继续保持关注。 [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