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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被拆除的村庄。“绵阳会客厅”建设启动后,多个村庄数千农户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
“违建重灾区”无赔偿
洪水后搬迁,买20亩地要480万元;而之前卖109亩地只得到390万元
2004年上访无果后,红星一社村民开始在村中空地上自发建起房屋
截至3月10日,“绵阳会客厅”范围内拆除了688户、7156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原定于3月15日前全部拆除完毕,但现在看来,要推后几天。”工作组的一位人士说,从2月23日以来,给村民预备了多日的举报时间,“凡是在3月13日晚上8点之前举报谁家的房屋为违法建筑的,都有效,逾期不候。”
3月14日,红星三社已经有116户人家“违法建筑”房屋被拆除。拆迁攻势正在从三社往一社方向挺进,董爱真越发担心儿子的房屋不保,她不得不考虑是否自己动手拆除:“这样还可以把砖留下来,如果是承包工程的人拆,恐怕什么都落不到。”她想这样做,还可以得到每平方米5元钱的劳动补助。“想起来好心酸。”
张福海承认,村里曾经有过一次乱建房屋的风潮。“有些村社的领导带头乱建房子,村干部说,‘国家炒大地皮,我们炒小地皮’,拆掉了有赔偿成了一股风气。”有的人在拿到赔偿后接着建房子,以此获取更多赔偿。“可是,在我们社,大部分人家不是故意乱建的,其实,其他村社也是这样,故意乱建得赔偿的并不是多数。”
在红星一社,能够拿出规划局的批准建设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只有十几户,近百户的新老房屋都不能拿出证件。“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村民在所分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很少去领取产权证。”红星村一位村领导说,市里就此出台一个规定,凡是在2007年之后新建的房屋,包括在老房屋上面加盖的,全部列为“违法建筑”。
这个规定让红星村许多人难以接受。“我们社是在遭遇过一次洪水后搬迁了的,曾要求镇里给重新批一块宅基地给我们。”张福海说,2004年,规划局批准将红星二社和四社的20亩地出售给一社做新村建设用地,价格是480万元。“我们以前卖过109亩地,得到390万元,村里截留14万,剩下376万。”
卖掉109亩的钱无法支付20亩地的钱,这让村民们很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地段却卖出差异大的价格?购买了109亩地的金海公司转手以100多万元一亩转售,高出付给村民3万多的价格30余倍。
金海公司购买109亩土地的手续是绵阳机场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而这块土地却与机场相隔数公里,风牛马不相及。
在2004年上访过一次无果后,红星一社村民开始在村中的空地上自发建起房屋,在2007年达到高潮,于是,这个社成了“违法建筑”的重灾区。
109亩地出售后所剩的376万元所得,后来被平分给每个村民,每人得到7000多元。“如果把我们的房屋再拆掉,拿不到赔偿,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几天之后,红星村在失去土地,又失去房屋之后,数百村民在一次次征地拆迁后,终于被“洗白”(输光,一无所有)了。
“历史最优惠”政策
一半左右的房屋被视为“违法建筑”零赔偿清除
“‘合法建筑’如果拆后购买统建房,将按照470元每平方米得到赔偿”
3月12日,蔡二娃拿到了石塘镇的1万元钱。“是对他家三层以上房屋的补偿,如果不出砸住人的大事故,他一分钱也拿不到。”蔡的一位亲属说,一个收废品的租住在一楼房子里,因为出事后房屋被连根拔除,这个收废品的人也得到了1.5万元补偿款。 大多数人家没有蔡家的“幸运”。村旁的公路上扯起了“旧材料回收”的条幅,一些外地人络绎不绝地来捡便宜。“花十几万元建起的楼房,拆后剩下的砖块只能卖几千块钱。”村民老邱说。
“幸运”的蔡二娃拿着镇里给的钱后不知去向,一个完整的村庄正在因村民们的陆续搬离而支离破碎。“每人每月将得到50元钱租房子,是由绵阳国投公司支付的。”张福海说。按照2007年7月23日绵阳市政府的一份文件,村民可以得到这份钱的保障,如果在12个月内没有得到安置,补助可能加倍。
“我们的楼房被‘砍头’后,就要被‘砍身子’了。”董爱真说,绵阳会客厅将占据包括红星村等村庄在内的大片土地,所有的建筑物都将被拆除,“能够保留下来的‘合法建筑’如果拆后购买统建房,将按照470元每平方米得到赔偿,如果再到远处自建房,得到的赔偿为270元每平方米。”村民们对这一赔偿标准异议颇大,在房屋被“砍头”之后,所剩面积不多,得到的钱难以换来可以为全家人提供栖身之所的居处。
在3月11日视察红星村后,绵阳市委书记谭力说:“拆迁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施工,保护老百姓财产,可用建材要尽量回收利用,把老百姓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坚持人文关怀,十分关心拆迁户生产生活问题,帮助解决拆迁户具体困难。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做好预案,防范大雨等突发情况。”
同是在这次视察后的会议上,绵阳市有关领导指出:“绵阳会客厅”的拆迁安置,已经是绵阳历史上最优惠的政策,坚持让老百姓得到了最大利益。
最优惠政策实施的结果是,大部分村民在失去房屋后,不得不四处租房而居,一半左右的房屋被视为“违法建筑”零赔偿清除。(应被访人员要求,文中部分人士为化名) (喻尘、王忠明 来源:南方都市报) [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