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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人身份批准退休 董事状告档案局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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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3-27 9:49:12 编辑: 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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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四川视窗3月27日讯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退休女职工状告区档案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子。据称,这类案子在四川省内还十分罕见。
原告潘某系成都武侯食品总公司退休职工,退休前先后任食品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监事会主席、董事会董事。她在年满50周岁时,食品总公司将她以工人身份向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报退休。该局在审查潘的个人档案时,在个人档案缺失近10年的情况下,批准武侯食品总公司关于潘的退休申报,致使潘提前退休。
2006年2月7日,潘向武侯区档案局递交了《投诉书》,请求区档案局对武侯食品总公司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2006年12月19日,成都市武侯区档案局向武侯食品总公司发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12月30日,武侯区档案局以《关于潘某等3人投诉武侯区食品总公司案件的回复》形式答复潘,称“该公司存在不按规定归档的违法行为,并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但武侯区档案局二份书面文件未被武侯区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为“最后处理结果”。
潘认为,在她多次催问下,武侯区档案局未将处理结果告知,使法律赋予她的控告、检举权利形同虚设。她于是将对方告上法庭,希望法院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武侯区食品总公司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恢复原告个人档案并将司法认可的最后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原告。(李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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