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四川视窗4月30日讯 4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管理局获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成都市交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的要求,5月4日起成都市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将核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同时,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免费进行安全检验,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免费换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
据悉,5月5日起领用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和《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的,可以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领用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以及在《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签注有禁行区域提示内容的,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2008年5月1日前已登记使用《成都市非机动车证》及号牌,未换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的,从2010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未取得成都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成都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李京枝 姜麟昱)
电动自行车登记及换发牌证办理点设置
(一)城区交警1-5分局负责办理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及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检验,换发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和行驶证工作。 (二)14个区(市)县交警大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注册登记工作。 (三)各办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点 地址 咨询电话
交警第一分局车管科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园一路6号85130122 交警第二分局车管科 梁家巷马鞍山1号 83332604 交警第三分局车管科 新成仁路东光小区东怡街50号 84412780 交警第四分局车管科 青羊区金琴路16号 87769725 交警第五分局车管科 八里小区桃蹊路51-53号 83245050 青白江区交警大队车管所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 83665038 邛崃市交警大队车管所 邛崃市文南路496号 88746900 崇州市交警大队车管所 崇州市世纪广场路口 82205110 金堂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金堂县赵镇金龙路123号 84933366 郫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郫县崇兴镇152号 87865068 温江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温江区柳城镇长安路247号 82722388 都江堰市交警大队车管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下段 87295553 龙泉驿区交警大队车管所龙泉驿区龙泉镇建材路4号 84840612 新都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新都区新都镇宝光大道570号83964044 双流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双流县东升镇长兴社区2社85898552 大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1号88280453 彭州市交警大队车管所 彭州市隆丰镇金山村 83734111 蒲江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蒲江县朝阳大道88552819 新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新津县五津西路16号 82524516 二、办理流程 (一)新车注册登记流程 1、车主应提交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的《四川省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车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购车发票原件或者复印件。 (4)车辆合格证明原件。 (5)车架号拓印模。 2、检测电动自行车空车质量及设计最高车速。 3、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核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和《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 (二)安全检验及换发牌证流程 1、车主填写《四川省非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原《成都市非机动车证》及号牌。 2、检测电动自行车空车质量及设计最高车速。 3、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确定新的号牌号码,换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和《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核发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并在核发的《四川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禁行区域提示内容。 电动自行车安全检验及换发牌证时间安排如下: 从2008年5月5日-10月31日止,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按照号牌尾号对应月份进行检验,具体安排见下表: 审验月份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对应号牌尾号 0 2、9 3、8 4、7 5、6 1 三、电动自行车的限制通行和违法处罚 (一)从2008年5月1日起,核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核发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从核发牌证之日起,禁止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道路、各区(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二)2008年5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未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未取得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许可标志的外地籍牌证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我市绕城高速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