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会中决议,领据部分,除非检察官能证明“首长”非因公支用,否则推定为因公支用;单据部分,检察官则须依经验法则从宽认定。会议也建请相关机关,就特别费制度研议修制定法规。
台“会计法”修法已在“立法院”进入付委程序,有可能在本会期三读通过,将特别费除罪化。特侦组将在31日决定结案时程,若修法无法完成,预计近期内将全案侦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