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四川视窗7月2日讯 教育部在1日发布的一项抗震救灾意见中指出,汶川地震灾后学校建筑设计,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实行公示制。
意见指出,学校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请有资质的勘察单位对地质情况进行评估,科学确定重建学校的选址。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建设项目公示制,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据了解,灾区中小学校舍评估工作正在部署。四部门制定的《学校震损校舍评估标准(试行)》即将印发。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明年9月1日前大部分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永久性建筑恢复正常教学,2010年9月1日前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永久性建筑恢复正常教学。
又讯 汶川大地震重灾区四川省绵竹市的震后首批永久性建筑1日在遵道镇开工奠基。这批建筑的层数均不高于3层,其抗震能力将达到9级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