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金溪
直到昨天,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仍未收到警方逮捕其夫的书面通知,这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逮捕周正龙的程序尚存一些疑点,部分程序明显有悖法律规定。对此,陕西方面不予回应。(7月3日京华时报)
现在法律界人士,对于逮捕周正龙,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疑点,一是逮捕周正龙为何不依法告知周妻,二是周正龙到底哪天被刑拘的,三是“铁证”为何留家中。这三个疑点,既涉及逮捕周正龙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又涉及到周正龙造假物证存疑。同时此前,也有人提出周正龙是否会使用照片PS存疑等问题。然而,面临质疑,陕西方面却采取了不予回应的消极态度,不能不说这是公权对民权的蔑视。
周正龙“华南虎照”造假案,是影响全国的公共事件。周正龙“华南虎照”造假案的调查结论,也是对广大网民长达8个月质疑的积极回应。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也是陕西方面修复政府公信力的积极行动。当法律界人士及公众对周正龙“华南虎照”造假案调查结论提出疑点后,陕西方面有责任、有义务对这些疑点给予回应,这是因为公众拥有知情权而决定的。公权没有权力让公众放弃知情权,更没有权力剥夺公众的知情权。
陕西方面对“周正龙疑点”不予回应,所形成公权对民权的蔑视做法,不但无益于政府公信力的修复,而且会使陕西方面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首先,不予以回应,在客观上就会被认为是默认,就说明了“周正龙疑点”是一种存在的事实。倘若如此,周正龙“华南虎照”造假案调查结论的新闻发布会,在澄清是非,还原周正龙“华南虎照”造假真像,修复政府公信力上就会大打折扣。
其次,倘若“周正龙疑点”属实,就说明在逮捕周正龙上存在着有悖法律规定的问题,这对于周正龙来说是不公正的,对于违犯法律规定的实施者也是一种放纵行为。
第三,陕西省政府最近针对华南虎照事件,在省政府机关开展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解决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而“周正龙疑点”倘若属实,恰恰就是违背依法行政,用“违背依法行政的做法”去教育大家“依法行政”,不是一件十分可笑的事情吗?又怎么会使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呢?
公权理应尊重民权。陕西方面有必要抓紧回应“周正龙疑点”问题,还公众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