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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产权都很恼火 成都车位投资风险不容忽视
 
时间: 2008-9-18 11:39:06 编辑: 高燕  进入论坛

  “写字楼准入条件太高,投资商铺的风险太大,投资住宅的回报又太慢太低,现在简直都不知道该投资哪种不动产最保险了。”在楼市走向尚不明朗的当下,遇到同样投资瓶颈的中低型投资者又何止一人。 

  作为中国私家车数量位居中国第三位的成都,私家车保有量已突破150万辆,仅次于北京和广州,近年来更是以每年10%左右(查看地图)的比例递增。而与这一趋势相背离的是城市土地可利用空间越来越小,爱车如何才能得以妥善安置,成为众多“有车一族”的关注焦点。有数据显示,每增加一辆注册汽车,就会相应增加1.2~1.5个停车泊位需求,以目前成都市的私家车增长速度来看,预计2010年,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停车位需求将超过150万个,而目前中心城区的车位数量却不足25万个,缺口数目显而易见。 

  从最初的写字楼集中、CBD商务中心位置的一“位”难求到今天的小区停车难,私家车数量上涨的同时也给了有眼光的投资者“可乘之机”。“投资黄金路段的车位会得到高额回报这一情况早就为众多投资者熟知。”目前在自己购买的三处小区内拥有七个车位的资深投资者阙陇告诉记者,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和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车位的最终归属权和买卖权作出了详细界定,2007年底,成都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了车位产权的办理,在“政策组合拳”的重压之下,成都车位的投资行为也一度降至冰点,“但目前市场上仍会有车位的投资行为出现,这种车位不仅拥有产权,而且还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 

  究竟阙陇的信息是否属实,记者决定深入市场一探究竟。 

  情况一:有产权车位卖得贵 

  聚星城小区,这处位于青羊区同仁路8号、占地1.61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如果不是4月的那场车位风波,也不会让成都市众多投资者印象如此深刻。 

  2008年4月,在未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聚星城”开发商——成都汉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拍卖公司对小区地下242个车位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收益归开发商所有,聚星城业主在此次拍卖会上有优先购买权。时值《物权法》颁布仅半年时间,开发商如此“顶风作案”的行为在业主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据身处拍卖现场的阙陇回忆,当时争论的焦点停留在了“开发商究竟有没有权力卖本应属于小区业主的车位,这样的车位买了究竟有没有产权”的问题上。 

  很快,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并经过了公证处公证,拍卖的所有车位均有产权;而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也出示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和拍卖委托书以及四川鼎鑫司法鉴定所开具的鉴定证明。种种迹象表明,开发商出售车位产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行为。 

  无独有偶,在城东双桥子附近的蜀都花园也可以购买到同样证件齐备的车位,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蜀都花园开盘时间较早,各类证件也是在相关部门停办车位产权前就已齐备,因此小区内的车位可以公开出售,而投资的风险可谓微乎其微。“但目前出售的地下车位中只有1、2、3号楼有产权,从4号楼开始,销售的车位就没有产权。”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前三号楼修建时代较早,车位产权办理的相关程序均已完结,而4号楼以后的车位产权分割尚未到位,成都市就已停办车位产权,因此同一小区内的车位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有产权的车位价格较贵,一般售价在8~12万元之间,而没有产权的车位价格则在5~7万元之间。当然,你购买没有产权的车位并不会影响你的正常使用,只是没有那一纸产权证罢了。” 

  专家建议: 

  四川省消费者协会名誉副会长谷岩: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车位如没有纳入公摊范畴,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公证处出具公证材料证明了开发商的所有权,开发商拍卖停车位的行为就无可厚非。但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业主应享有优先权。 

  成都市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徐正飞:购买车位时务必认清相关证照是否齐备,日后如果出现对车位的最终归属权有争议的情况,投资者也能做到有据可查。 

  情况二:仅购买使用权风险大 

  “2.5万元一个车位,并且还有产权。”在目前成都市车位行情价大都在5万元以上的标准时,竟然有开发商打出了如此“诱惑”的广告,众多投资者又怎能不趋之若骛。但专业人士的测算结果表明,地下车库的成本价大约在1700~1800元左右/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一般在20~30平方米之间,也就是说,一个车库的成本价约在3~5万元之间。地理位置优越的小区,地下车库即使没有产权,价格也是在5万元左右,那2.5万元能买到的“产权车位”究竟实情如何呢? 

  在成都市永丰路20号黄金时代城项目现场,记者见到了这处出售2.5万元“超低价”车位的项目负责人何先生。何先生表示,黄金时代城出售的车位从2.5~6万元不等,目前最低的2.5万元车位早已售罄,剩余的车位价格均在3.5万元以上。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以非业主身份购买有产权车位时,何先生的回答很肯定:“不行,只有小区业主购买的车位才有产权。”但随即他又向记者介绍起了另一种“投资途径”——可以购买车位,车位没有产权证,但无论是租赁还是自家使用都没有问题,“我们跟物管已经打好招呼了的。相当于你是花钱买下这个车位的使用权。”当记者问及车位的使用年限时,何先生更是直言不讳:“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你只要交钱买了车位,想用多久都可以,车位产权证在我们手里,保证没问题。” 

  在双楠某处打出1.5万元出售产权车位的楼盘现场,记者也得到了近乎相同的回答。据了解,目前成都市以类似手法出售“车位使用权”的楼盘不在少数,但接招者寥寥无几。 

  专家建议: 

  成都市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徐正飞:这种仅有使用权的车位,即使你在购买后开发商能出具相关合同,但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并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在发现情况后,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开发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销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开发商追讨购车位款项,而此时的投资者就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车位款项能否追回也就成了未知数。 

  而类似情况的投资者还将面临开发商二次售卖车位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在后期将车位二次售卖给小区业主,在争夺车位的使用权时,没有产权的投资者不受法律保护,明显不占优势,最终结果只能是将车位拱手相让,即使追回购买车位的费用,其中浪费的精力与微乎其微的投资回报明显无法“抵冲”。 

  情况三:签订租赁合同 

  在双楠及玉林等区域记者还发现,少数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时会事先申明车位没有产权,不能买卖,开发商不会和业主签订车位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此时,很少有业主会了解到这其中的“猫腻”。 

  专家建议: 

  这份租赁合同乍眼一看并无不妥,其功效的真正显现将在多年以后。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那部分无效。”这就意味着,租赁车位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您的租赁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但为防止类似的操作手法,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表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均属欺诈行为,消费者可向开发商提出双倍赔偿。邵文宇 

来源: 黄金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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